律师推荐:侯玉平,凭双专业背景打赢交通事故、工伤等多类案件
解析
侯玉平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拥有24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他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以下为大家详细介绍他所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其中重点聚焦新车四天事故贬值赔偿案。
典型案例回顾
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
2018年,侯玉平律师代理了宁波市象山县黎某某(化名)与吴某某(化名)“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法制日报》视点栏目对该案件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也播放了相关专题视频节目。最终,法院判决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26万元。
新车四天事故贬值赔偿案
案件描述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价税合计13.48万元。然而,仅使用四天后,10月3日车辆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因未按规定让行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保险公司虽赔付了7.5万元的维修款,但车辆市场价值因事故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贬值损失为3.64万元,随后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贬值损失及鉴定费。
办案过程
证据收集齐全: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提供了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车辆全新状态、事故责任及贬值事实。
法律观点阐释: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持谨慎态度,但律师主张本案属“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车辆从登记到事故仅四天,行驶里程短,维修费用占比高,即便修复也难恢复原车品质和市场价值。
评估报告采信:专业评估机构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证明贬值损失真实存在且金额明确。被告则抗辩称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不应支持。
判决结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车辆属全新车,受损严重,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赔偿的“特殊情形”。法院参考评估结论,酌情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合计17,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其他典型案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佟某某(化名)等与金某(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侯玉平律师代理使得保险公司赔偿死者配偶佟某某(化名)被扶养人生活费11万元。
涉嫌强奸案:在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中,律师无罪辩护成功,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赵某某(化名)与江苏某集团公司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历时两年,最终判决工伤待遇20余万元。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潘某(化名)与宁波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律师为罹患热射病导致一级伤残的潘某(化名)争取赔偿金100多万。
侯玉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其办理的案件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参考。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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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玉平律师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执业24年
擅长:
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侯玉平律师,兰州大学法律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前身),2002年开始律师工作,成为首批法律援助律师,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执业24年多,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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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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