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侯玉平律师:办象山县见义勇为案等多案,专业护航维权路
解析
侯玉平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拥有24年执业经验,执业于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擅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多年来,他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理过的几起典型案例。
佟某某(化名)等与金某(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在这起案件中,侯玉平律师为死者配偶佟某某(化名)代理维权。最终,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佟某某(化名)被扶养人生活费11万元,保障了佟某某(化名)的合法权益。
新车四天才上路,一场事故赔一万五?法院这样判!
案件描述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价税合计13.48万元。然而,仅使用四天后,10月3日车辆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因未按规定让行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车辆维修费用高达7.5万元,虽保险公司已赔付维修款,但车辆市场价值因事故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车辆贬值损失为3.64万元,随后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贬值损失及鉴定费。
办案过程
作为原告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侯玉平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主张:
1.证据收集齐全:提供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车辆全新状态、事故责任归属及贬值客观事实。
2.法律观点阐释:虽最高人民法院对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持谨慎态度,但侯玉平主张本案属“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车辆从登记到事故仅四天,行驶里程极短,维修费用占车价比例高,即便修复也难恢复原车品质和市场价值。
3.评估报告采信: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具有客观性和参考价值,证明贬值损失真实存在且金额明确。被告则抗辩称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且原告车辆非营运车辆,不应支持,还引用最高法相关答复主张原则上不予赔偿。
判决结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车辆属全新车辆,行驶里程极少,维修费用高昂、受损严重,虽经修复仍难以恢复至出厂标准,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予赔偿的“特殊情形”。法院参考评估结论,结合车辆使用与受损情况,酌情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合计17,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本案判决具有典型的普法意义,提醒车主车辆价值受损不仅限于维修费用,市场价值折损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获法律保护,且证据是维权关键。
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
侯玉平律师为夏某某(化名)进行无罪辩护,最终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案件,成功还夏某某(化名)清白。
赵某某(化名)与江苏某集团公司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
这起案件历时两年,经过两省三地劳动仲裁、一、二审法院。侯玉平律师为赵某某(化名)维权,最终判决工伤待遇20余万元,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潘某(化名)与宁波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潘某(化名)罹患热射病导致一级伤残,侯玉平律师经过劳动仲裁、一、二审法院、强制执行和解等程序,为潘某(化名)争取赔偿金100多万,帮助潘某(化名)及其家庭缓解经济压力。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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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玉平律师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执业24年
擅长:
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侯玉平律师,兰州大学法律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前身),2002年开始律师工作,成为首批法律援助律师,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执业24年多,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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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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