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平律师,毕业于
兰州大学法律专业,执业于
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4年执业经验,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他擅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
工伤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曾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还被评为“全国
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下面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一些典型案例,尤其重点讲述“新车四天才上路,一场事故赔一万五”的案件。
一、“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
2018年,侯玉平律师代理了
宁波市
象山县黎某某(化名)与吴某某(化名)“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该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法制日报》视点栏目于2018年7月11日刊登了相关报道,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也于2018年10月23日播放了
专题视频节目。
二、佟某某(化名)等与金某(化名)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在此案中,侯玉平律师成功为死者配偶佟某某(化名)争取到保险
公司赔偿的被
扶养人生活费11万元。
三、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
侯玉平律师为夏某某(化名)进行无罪辩护并取得成功,公安机关最终以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了案件。
四、赵某某(化名)与
江苏某集团公司
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
该案件历经两省三地
劳动仲裁、一、二审
法院,历时两年。侯玉平律师坚持不懈,最终为赵某某(化名)争取到工伤待遇20余万元。
五、潘某(化名)与宁波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侯玉平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一、二审法院、
强制执行和解等一系列程序,为罹患热射病导致一级伤残的潘某(化名)争取到
赔偿金100多万。
六、重点案例:新车四天才上路,一场事故赔一万五
(一)案件描述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价税合计13.48万元。然而,仅使用四天后,10月3日车辆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因未按规定让行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事故造成车辆损失严重,维修费用高达7.5万元,保险公司已赔付维修款。但车辆虽已修复,市场价值却因事故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车辆贬值损失为3.64万元。小伍(化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小毅(化名)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鉴定费。
(二)办案过程
作为原告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侯玉平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展开主张:
1.证据收集齐全:提供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
行驶证、保险定损清单、维修支付凭证、评估报告及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车辆全新状态、事故责任归属及贬值客观事实。
2.法律观点阐释:虽最高人民法院曾对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持谨慎态度,但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车辆从登记到事故仅四天,行驶里程极短,几乎等于全新车;维修费用占车价比例高,受损程度严重,即便修复也难以恢复原车品质和市场价值。
3.评估报告采信: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具有客观性和参考价值,证明贬值损失真实存在且金额明确。被告则抗辩称,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且原告车辆不属于营运车辆,不应支持,还引用最高法相关答复主张原则上不予赔偿。
(三)判决结果
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车辆从登记至事故仅四日,属全新车辆,行驶里程极少,且维修费用高昂、受损严重,虽经修复仍难以恢复至出厂标准,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予赔偿的“特殊情形”。法院参考评估结论,结合车辆使用与受损情况,酌情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合计17,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点评
本案判决具有典型的普法意义。新车严重事故,贬值损失可赔,提醒车主车辆价值受损不仅限于维修费用,市场价值折损也可能获法律保护。同时,证据是关键,原告能获支持得益于完整清晰的证据链。此外,法院裁量空间也提示当事人主张损失时应合理预期并提供充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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