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浙江宁波,侯玉平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专业人士。他毕业于
兰州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还有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并且有着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1998年他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他开启律师工作生涯,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后来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至今执业已有24年,执业证号为1330220********08。他所在的律所是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侯玉平律师擅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
工伤纠纷以及
刑事辩护等领域。接下来,让我们一起了解他办过的一些经典案例。
见义勇为
官司引发社会关注
2018年,侯玉平律师代理了宁波市
象山县黎某某(化名)与吴某某(化名)“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法制日报》视点栏目于2018年7月11日刊登了题为“老母因儿子救人身亡,
法院判决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26万元”的报道,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也在2018年10月23日播放了“见义勇为引发的官司”
专题视频节目。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支持和保护,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侯玉平律师在处理此类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代理成果显著
新车贬值损失获赔案例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价税合计13.48万元。然而仅使用四天,10月3日车辆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因未按规定让行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车辆维修费用高达7.5万元,虽保险
公司已赔付维修款,但车辆市场价值因事故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贬值损失达3.64万元,随后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
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收集齐全证据,提供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车辆全新状态、事故责任及贬值事实;二是阐释法律观点,主张本案属“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车辆几乎全新,维修费用占比高,即便修复也难恢复原车品质和价值;三是强调评估报告的采信,专业机构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证明贬值损失真实明确。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赔偿的“特殊情形”,酌情判决小毅(化名)赔偿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合计17,000元。
皖籍伤者获高额赔偿案例
2024年10月,
安徽省武某(化名)驾驶轻型货车超车时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左肩严重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事故认定武某(化名)负全部责任,武某(化名)是车主许某(化名)的雇员,车辆投保了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因协商赔偿未果,邹某女士(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将武某(化名)、许某(化名)及保险公司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24万余元。
侯玉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首先夯实证据链条,整理事故认定书、医疗病历等证据确立对方
侵权责任和原告损失范围;其次主张“就高”赔偿标准,提交宁波当地派出所居住查询记录等证据,让
残疾赔偿金等按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再次应对保险公司异议,坚持原鉴定结论,因保险公司未按期缴纳鉴定费用,原鉴定结论被法庭采纳;最后精确核算各项诉请。某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邹某女士(化名)212,145.25元,鉴定费等间接损失由车主许某(化名)承担。
工伤及刑事辩护案件展现专业实力
工伤待遇维权案例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同年7月和12月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公司自2024年8月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第一次工伤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2025年3月双方解除
劳动关系,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提起
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17万余元。
侯玉平律师围绕工资是否足额支付和两次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梳理关键证据证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和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庭审中,律师依据《浙江省
工伤保险条例》主张两次工伤待遇的计算方式,强调医疗机构建休单的法律效力。仲裁委采纳了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3117元及工伤保险待遇100,228.99元。
刑事无罪辩护案例
在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中,侯玉平律师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案件中寻找关键证据和法律依据。最终,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了案件,成功为夏某某(化名)洗清了冤屈。
侯玉平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办案经验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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