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目侯玉平律师,成功代理多案守护当事人权益|律师推荐
解析
侯玉平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位和汉语言文学专科学位。他曾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于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2002年开始律师工作,是首批法律援助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达24年。以下为大家介绍他办过的一些经典案例。
新车贬值索赔案:四天新车受损,贬值损失获赔偿
案件详情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价税合计13.48万元的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四天后的10月3日,车辆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车辆维修费用达7.5万元,虽保险公司已赔付维修款,但车辆市场价值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评估,贬值损失为3.64万元,遂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贬值损失及鉴定费。
办案策略
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侯玉平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收集齐全证据,提供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二是阐释法律观点,主张本案属“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车辆几乎全新,维修费用占比高,受损严重。三是强调评估报告的采信,专业评估报告证明贬值损失真实存在且金额明确。被告则抗辩称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不应支持。
判决结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车辆属全新车,行驶里程极少,受损严重,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赔偿的“特殊情形”。法院酌情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合计17,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皖籍伤者获赔案:浙江居住,高标获赔
案件详情
2024年10月,武某(化名)驾驶轻型货车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致其左肩受伤,构成十级伤残。武某(化名)负全部责任,其为车主许某(化名)的雇员,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邹某女士(化名)与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协商未果,委托侯玉平律师起诉要求赔偿24万余元。
办案要点
侯玉平律师工作重点明确。一是夯实证据链条,整理事故认定书等核心证据。二是主张“就高”赔偿标准,因邹某女士(化名)在浙江连续居住超一年,主张按浙江标准计算赔偿。三是应对保险公司异议,坚持原鉴定结论,因保险公司未缴费,重新鉴定终止。四是精确核算各项诉请,最终法庭核定损失总额。
判决结果
某县人民法院采纳主要代理意见,支持适用浙江标准,核定损失233,495.25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212,145.25元,鉴定费等由车主许某(化名)承担,驳回不合理诉请。
工伤维权案:社保“空窗”,单位担责
案件详情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7月和12月,他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公司8月才为其缴纳社保,第一次工伤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2025年3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17万余元。
办案核心
侯玉平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梳理关键证据证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和未依法缴纳社保。庭审中,针对公司主张,依据法规主张两次工伤待遇计算方式,强调医疗机构证明的停工留薪期时长。
判决结果
仲裁委采纳律师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3月工资3117元,工伤保险待遇100,228.99元,第二次工伤部分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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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玉平律师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执业24年
擅长:
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侯玉平律师,兰州大学法律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前身),2002年开始律师工作,成为首批法律援助律师,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执业24年多,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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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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