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侯玉平律师:24年执业,成功代理象山见义勇为案等多起案件
解析
侯玉平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位和汉语言文学专科学位。他曾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是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2002年开始律师工作,成为首批法律援助律师,现于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年限达24年,擅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以下是他办过的一些典型案例。
新车贬值索赔案:全新车事故贬值获赔
案件详情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价税合计13.48万元的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四天后的10月3日,车辆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因未按规定让行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车辆维修费用高达7.5万元,保险公司已赔付维修款。但车辆虽修复,市场价值严重受损,经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贬值损失3.64万元。小伍(化名)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鉴定费。
办案策略
作为原告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侯玉平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收集齐全证据,提供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车辆全新状态、事故责任归属及贬值客观事实。二是阐释法律观点,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车辆几乎等于全新车,受损程度严重,即便修复也难恢复原车品质和市场价值。三是强调评估报告的采信,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贬值损失真实存在且金额明确。
判决结果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车辆属全新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予赔偿的“特殊情形”。法院参考评估结论,酌情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合计17,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皖籍伤者赔偿案:异地居住按高标获赔
案件情况
2024年10月,在安徽省武某(化名)驾驶轻型货车超车时,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左肩严重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交警认定武某(化名)负全部责任,武某(化名)系车主许某(化名)的雇员,车辆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某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邹某女士(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将驾驶员、车主及保险公司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
办案重点
侯玉平律师工作重点聚焦于几个方面。一是夯实证据链条,整理事故认定书、医疗病历等核心证据,确立对方侵权责任与原告损失范围。二是主张“就高”赔偿标准,因邹某女士(化名)事故前已在浙江省宁波市连续居住、生活超过一年,提交居住查询记录等证据,主张按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项目。三是应对保险公司异议,坚持司法鉴定程序正当性与结论科学性,因保险公司未按期缴纳鉴定费用,原鉴定结论被法庭采纳。四是精确核算各项诉请,依据事实和法律核算损失,部分项目经法庭调整后核定损失总额。
判决结果
某县人民法院采纳了侯玉平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支持适用浙江标准,确认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共计233,495.25元。判决由被告阳光财险某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180,300元,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31,845.25元,共计212,145.25元,鉴定费等间接损失由车主许某(化名)承担,驳回不合理诉请。
工伤待遇维权案:用人单位迟缴社保担责
案件背景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担任上轴工。同年7月17日和12月11日,他在工作中两次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司自2024年8月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第一次工伤发生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2025年3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7万余元。
办案核心
侯玉平律师围绕工资是否足额支付和两次工伤待遇如何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梳理工资发放记录等关键证据,证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且第一次工伤时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庭审中,针对公司主张,依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主张两次工伤待遇计算方式,强调医疗机构证明的法律效力。
判决结果
仲裁委采纳了侯玉平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2025年3月部分工资3117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228.99元,第二次工伤的部分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侯玉平律师
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宁波执业24年
擅长:
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律师简介
侯玉平律师,兰州大学法律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毕业,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12348法律服务热线前身),2002年开始律师工作,成为首批法律援助律师,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执业24年多,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2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