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平律师拥有丰富的人生经历和卓越的专业素养。他毕业于
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以及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还有着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1998年,侯玉平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如今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他正式开启律师生涯,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之后前往
浙江宁波,转型为社会律师。
荣誉加身,专业认可
在24年的执业生涯里,侯玉平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他展现出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被“法律快车”“律网科技”评为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经典案例,彰显实力
见义勇为纠纷案获媒体关注
2018年,侯玉平代理了宁波市
象山县黎某某(化名)与吴某某(化名)“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该案件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法制日报》视点栏目于2018年7月11日刊登了相关报道,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也于2018年10月23日播放了
专题视频节目。最终,
法院判决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26万元。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在佟某某(化名)等与金某(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侯玉平律师成功为死者配偶佟某某(化名)争取到被
扶养人生活费11万元。在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中,他为夏某某(化名)进行无罪辩护并取得成功,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案件。
工伤待遇案历经波折终获胜诉
赵某某(化名)与
江苏某集团
公司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历时两年,经过两省三地
劳动仲裁、一、二审法院的审理,侯玉平律师最终为赵某某(化名)争取到20余万元的工伤待遇。潘某(化名)与宁波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他经过劳动仲裁、一、二审法院、
强制执行和解等程序,为罹患热射病导致一级伤残的潘某(化名)争取到
赔偿金100多万。
新车贬值损失案获法院支持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的新车仅使用四天就遭遇事故。作为原告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侯玉平围绕证据收集、法律观点阐释等方面展开工作。他提供了完整的证据链,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专业评估机构的报告也证明了贬值损失的存在。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
交通事故赔偿案适用高标准
2024年10月,邹某女士(化名)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侯玉平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夯实证据链条,主张按照赔偿标准更高的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项目。在应对保险公司的异议时,他坚持
司法鉴定程序的正当性。某县人民法院最终支持适用浙江标准,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12,145.25元。
工伤维权案为劳动者争取权益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后两次发生工伤。公司自2024年8月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第一次工伤发生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侯玉平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依据相关法规主张两次工伤的待遇计算方式。
仲裁委采纳了他的主要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3,345.99元。
侯玉平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220********08,服务地区为浙江宁波,联系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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