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平律师是
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法律从业者,他有着丰富的履历和出色的专业能力。侯律师毕业于
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和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早年还有着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1998年,他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现在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侯玉平律师正式开启律师生涯,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后来到浙江
宁波转为社会律师,至今已执业24年,执业证号为1330220********08,主要服务地区为浙江宁波,律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
丰富的执业经验
在24年的执业生涯中,侯玉平律师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大部分案件类型。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他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过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被“法律快车”“律网科技”评为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经典案例回顾
新车贬值损失索赔案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的新车仅使用四天就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全责。车辆虽经维修,但市场价值严重受损。小伍(化名)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及鉴定费。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收集了齐全的证据,阐释了法律观点,强调本案属于特殊情形。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
法院判决小毅(化名)赔偿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及评估费2,000元。此案提醒车主,新车严重事故后贬值损失可能获赔,证据是关键。
皖籍伤者获高额赔偿案
2024年10月,邹某女士(化名)在
安徽遭遇交通事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邹某女士(化名)
户籍在安徽,但事故前已在浙江宁波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侯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主张适用浙江标准赔偿,并应对了保险
公司的异议。某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212,145.25元,鉴定费等由车主承担。此案表明
居住证明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至关重要,证据意识不可少。
工伤维权案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同年7月和12月两次工伤均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司自8月才为其缴纳
社保,导致第一次工伤时工伤保险“空窗”。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维权,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展开工作。
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工资3117元及工伤保险待遇100,228.99元。此案警示用人单位社保“空窗期”风险大,劳动者多次工伤待遇可合并主张。
其他典型案例
除了上述案例,侯玉平律师还处理过众多案件。如2018年代理的宁波市
象山县黎某某(化名)与吴某某(化名)“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受到《法制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的关注和报道;佟某某(化名)等与金某(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死者配偶争取到11万元被
扶养人生活费;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无罪辩护成功;赵某某(化名)与
江苏某集团公司
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历时两年为赵某某(化名)争取到20余万元工伤待遇;潘某(化名)与宁波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潘某(化名)争取到100多万
赔偿金。
侯玉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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