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平律师毕业于
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以及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他有着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这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基础。1998年,侯玉平律师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如今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他正式开启律师工作,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后来前往
浙江宁波,转型为社会律师。他在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24年,执业证号为1330220********08,服务地区主要为浙江宁波,律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
在24年的执业生涯中,侯玉平律师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等大部分案件类型。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他展现出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被“法律快车”“律网科技”评为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经典案例之交通事故纠纷
在2024年小伍(化名)与小毅(化名)的交通事故纠纷中,小伍(化名)购买四天的新车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车辆虽经维修但市场价值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贬值损失为3.64万元,并起诉要求赔偿。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收集了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法律观点上,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因为车辆从登记到事故仅四天,行驶里程极短,维修费用占车价比例高。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
法院经审理认为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酌情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
交通事故赔偿案启示
2024年10月,
安徽省武某(化名)驾驶货车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事故认定武某(化名)负全责,武某(化名)系车主许某(化名)的雇员,车辆投保了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邹某女士(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起诉要求赔偿24万余元。律师整理了事故认定书等核心证据,主张按照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应对了保险
公司对事故真实性的质疑和重新鉴定申请。最终,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阳光财险某支公司赔偿212,145.25元,鉴定费等间接损失由车主许某(化名)承担。
工伤维权案例
2024年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后,半年内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公司自2024年8月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第一次工伤发生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2025年3月双方解除
劳动关系,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提起
仲裁。律师围绕工资是否足额支付和两次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梳理关键证据,依据《浙江省
工伤保险条例》主张权益。仲裁委采纳了律师的主要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228.99元。
侯玉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在浙江宁波的法律服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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