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平律师,毕业于
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以及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他有着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于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之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如今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侯玉平律师正式开启律师工作生涯,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后来到
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220********08,服务地区为浙江宁波,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的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
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
侯玉平律师执业24年来,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大部分案件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过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被“法律快车”“律网科技”评选为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经典案例展示
交通事故纠纷类
在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的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使用四天就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全责。车辆虽经维修,但市场价值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评估机构鉴定贬值损失为3.64万元,并起诉要求赔偿。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收集齐全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证据,阐释法律观点,主张本案属于特殊情形。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
法院判决小毅(化名)赔偿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及评估费2,000元。
2024年10月,
安徽省武某(化名)驾驶货车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受伤并构成十级伤残。侯玉平律师作为邹某女士(化名)的代理律师,夯实证据链条,主张按照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应对保险
公司异议。某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阳光财险某支公司赔偿212,145.25元。
工伤纠纷类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半年内两次工伤均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公司自8月才为其缴纳
社保,导致第一次工伤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侯玉平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展开工作,依据相关条例主张权益。
仲裁委采纳其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3,345.99元。
其他案例
2018年,侯玉平律师代理的宁波市
象山县黎某某(化名)与吴某某(化名)“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经法院判决,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26万元,该案件还被《法制日报》和中央电视台报道。佟某某(化名)等与金某(化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侯玉平律师代理使得保险公司赔偿死者配偶佟某某(化名)被
扶养人生活费11万元。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侯玉平律师无罪辩护成功,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赵某某(化名)与
江苏某集团公司
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历经两年,判决工伤待遇20余万元。潘某(化名)与宁波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侯玉平律师为潘某(化名)争取到
赔偿金100多万。
侯玉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浙江宁波地区的法律服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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