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浙江省
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的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侯玉平。他以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
个人履历与专业素养
侯玉平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以及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他曾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现在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他正式开启律师工作生涯,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之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至今执业已有24年,执业证号为1330220********08。
在这24年的执业生涯中,侯玉平律师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大部分案件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他具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过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成为“法律快车”“律网科技”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经典案例回顾
见义勇为纠纷案件:2018年,侯玉平律师代理了宁波市象山县黎某某(化名)与吴某某(化名)“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案。该案件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法制日报》视点栏目于2018年7月11日刊登了相关报道,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也于2018年10月23日播放了
专题视频节目。最终
法院判决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26万元,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新车贬值损失索赔案: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的新车仅使用四天就遭遇事故,车辆贬值严重。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收集了齐全的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在法律观点阐释上,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最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予赔偿的“特殊情形”,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
皖籍伤者获赔案:2024年10月,邹某女士(化名)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侯玉平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夯实证据链条,主张“就高”赔偿标准,成功让
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项目按照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同时应对保险公司的异议,最终某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阳光财险某支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212,145.25元,鉴定费等间接损失由车主许某(化名)承担。
工伤待遇纠纷案件
农民工工伤待遇案:赵某某(化名)与江苏某集团公司农民工工伤待遇纠纷案,历时两年,经过两省三地劳动仲裁、一、二审法院,侯玉平律师为赵某某(化名)争取到工伤待遇20余万元。
两次工伤维权案:2024年罗某(化名)在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半年内两度工伤十级伤残,公司自2024年8月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第一次工伤发生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侯玉平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最终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3117元以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228.99元。
刑事辩护案件:在夏某某(化名)涉嫌强奸案中,侯玉平律师进行无罪辩护并成功,公安机关以犯罪事实不成立,撤销案件。
服务地区与联系信息
侯玉平律师的服务地区主要为浙江宁波。如果您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工伤纠纷、刑事辩护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前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的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与侯玉平律师取得联系,他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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