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浙江宁波,侯玉平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他为宁波地区的民众和企业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在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
工伤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侯玉平律师毕业于
兰州大学法律专业,拥有本科学历。他有着独特的职业经历,曾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如今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他正式开启律师工作,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之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至今已执业24年,执业证号为1330220********08,现就职于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律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
侯玉平律师在其职业生涯中获得了诸多荣誉。2011年,他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成为“法律快车”“律网科技”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在众多代理案件中,侯玉平律师展现出了精湛的专业素养。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使用四天后,在10月3日于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车辆虽经保险
公司赔付维修,但市场价值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鉴定,贬值损失达3.64万元,遂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作为原告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侯玉平重点围绕证据收集、法律观点阐释和评估报告采信等方面展开主张。他提供了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一系列完整证据链,证明车辆全新状态、事故责任归属及贬值客观事实。虽然最高人民
法院曾对车辆贬值损失赔偿持谨慎态度,但他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及鉴定费合计17,000元。
同年10月,在
安徽武某(化名)驾驶轻型货车超车时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受伤。经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与责任方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邹某女士(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将相关方诉至某县人民法院。作为代理律师,侯玉平夯实证据链条,主张“就高”赔偿标准,应对保险公司异议并精确核算各项诉请。他系统整理了事故认定书、医疗病历等核心证据,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提交宁波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查询记录,成功主张按照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最终,某县人民法院采纳了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阳光财险某支公司在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212,145.25元,鉴定费等间接损失由车主许某(化名)承担。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同年7月和12月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公司自8月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第一次工伤发生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提起
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侯玉平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梳理关键证据,依据《浙江省
工伤保险条例》主张权益。仲裁委采纳了他的主要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3,345.99元。
侯玉平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宁波地区的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各类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地的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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