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浙江宁波,有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侯玉平。他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
侯玉平律师毕业于
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位以及汉语言文学专科学位。在成为律师之前,他曾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的经历。1998年,他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担任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他正式开启律师工作生涯,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之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至今执业已有24年。他执业于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30220********08,联系地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
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侯玉平律师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大部分案件,尤其擅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
工伤纠纷以及
刑事辩护领域。他还拥有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获得了多项荣誉。2011年,他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成为“法律快车”“律网科技”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侯玉平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总能凭借自身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来看看他所办理的几个典型案例。
新车贬值索赔案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使用四天后,车辆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小毅(化名)负事故全责。车辆维修费用高达7.5万元,虽已修复,但市场价值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专业评估,贬值损失达3.64万元。小伍(化名)起诉后,侯玉平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围绕证据收集、法律观点阐释、评估报告采信等方面展开主张,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车辆贬值客观事实,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被告抗辩称贬值损失非法定赔偿项目不应支持。最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车辆属特殊情形,贬值损失客观存在,酌情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
皖籍伤者
交通事故赔偿案
2024年10月,在安徽省武某(化名)驾驶货车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电动自行车,致其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事故经认定武某(化名)负全责,武某(化名)系车主许某(化名)雇员,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因协商未果,邹某女士(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起诉。侯律师夯实证据链条,主张按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应对保险公司异议,精确核算诉请。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212,145.25元,鉴定费等由车主承担,驳回部分不合理诉请。
工伤待遇维权案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公司。同年7月和12月,他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公司自8月才为其缴纳社保,首次工伤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侯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展开工作,梳理证据,依据法规主张权益。仲裁委采纳其主要意见,裁决公司支付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228.99元。
侯玉平律师在浙江宁波这片土地上,用专业和责任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所办理的这些案例不仅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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