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浙江宁波地区,侯玉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服务、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侯玉平毕业于
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还曾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1998年,他取得律师资格,后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即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2002年开启律师职业生涯,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之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至今执业已有24年。
侯律师擅长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
工伤纠纷、
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案件,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他曾担任过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被“法律快车”“律网科技”评为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交通事故纠纷:助力车主获贬值赔偿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了一辆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使用四天便在宁波市行驶时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全责。车辆虽经保险
公司赔付维修,但市场价值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评估机构鉴定,贬值损失达3.64万元,遂起诉要求小毅(化名)赔偿。
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收集了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他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因为车辆几近全新,受损程度严重。专业评估机构的报告也证明了贬值损失的存在。被告则以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为由抗辩。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
法院认为车辆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属于可赔偿的“特殊情形”,酌情判决小毅(化名)赔偿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
交通事故赔偿:助皖籍伤者按浙江标准获赔
2024年10月,
安徽省的武某(化名)在驾驶货车超车时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左肩严重受伤,构成十级伤残。事故认定武某(化名)负全责,武某(化名)是车主许某(化名)的雇员,车辆投保了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因协商赔偿未果,邹某女士(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起诉。
侯律师工作重点明确,扎实整理证据链,主张按浙江省城镇居民标准赔偿。虽然被告保险公司对事故真实性质疑并申请重新鉴定,但因未按期缴纳费用,原鉴定结论被法庭采纳。某县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侯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和车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邹某女士(化名)获赔21万余元。
工伤待遇维权:为员工追索合理赔偿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同年7月和12月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公司自8月才为其缴纳
社保,导致第一次工伤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2025年3月双方解除
劳动关系,罗某(化名)委托侯律师
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
侯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梳理多项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问题。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条例据理力争。仲裁委采纳了侯律师的主要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万余元。
侯玉平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浙江宁波地区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力护航,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成为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有力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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