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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的侯玉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侯玉平律师拥有
兰州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此前还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这些丰富的履历为他的律师生涯增添了别样的色彩。
丰富履历成就专业素养
侯玉平律师于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随后进入司法行政系统,成为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如今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在这个岗位上,他积累了大量的法律实务经验。2002年,他正式开启律师工作,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至今执业已有24年。24年来,他承办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大部分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展现出深厚的法律素养及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过数届律师协会理事,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还被“法律快车”“律网科技”评选为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经典案例彰显卓越能力
交通事故赔偿案:为新车贬值损失维权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的全新小型普通客车仅使用四天就遭遇事故,事故造成车辆维修费用高达7.5万元,且车辆贬值损失经评估为3.64万元。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收集了事故认定书、购车发票等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关于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项目的抗辩,侯律师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因为车辆几乎等于全新车,受损程度严重。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
法院经审理,酌情判决被告小毅(化名)赔偿原告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评估费2,000元。此案判决提示车主,在车辆全新、使用时间极短、事故损坏严重等特殊情况下,车辆贬值损失可能获得法律保护,也凸显了证据在维权过程中的关键作用。
工伤待遇纠纷案:为劳动者争取合理权益
2024年6月,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
公司,同年7月和12月先后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十级伤残。然而,公司自2024年8月才开始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第一次工伤发生时工伤保险处于“空窗期”。侯玉平律师作为罗某(化名)的代理律师,围绕工资是否足额支付和两次工伤待遇如何计算两个核心争议展开工作。他梳理了关键证据,证明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且第一次工伤时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庭审中,他依据《浙江省
工伤保险条例》主张权利,最终
仲裁委采纳了他的主要代理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228.99元。此案警示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将承担高额赔偿责任,同时也体现了劳动者在多次工伤情况下可依法合并主张待遇的权利。
侯玉平律师在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的平台上,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他的每一个案例都像是一颗璀璨的星星,照亮了当事人通向公平正义的道路。
侯玉平律师所在的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
江北区日湖国贸大厦13—1号,有法律需求的当事人可以前往咨询,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联系到这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相信在他的帮助下,许多法律问题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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