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浙江宁波,浙江鑫目
律师事务所的侯玉平律师以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赖。侯律师毕业于
兰州大学,拥有法律本科学历以及汉语言文学专科学历,其独特的
教育背景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他曾有十多年中学语文教师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在沟通表达和逻辑思维上有着独特的优势。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后,侯律师开启了精彩的法律职业生涯,至今已有24年。
丰富的执业经历
侯玉平律师的执业经历丰富多样。他曾是第一批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接线员,也就是
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前身工作人员。2002年,他成为首批
法律援助律师,之后到浙江宁波转为社会律师。在这24年里,他承办了各类案件逾千件,涉及刑事、民事、行政等大部分案件领域,尤其在婚姻家庭、劳动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方面具备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曾担任过数届律师协会理事,并在2011年入选司法部“律师优秀人才信息库”,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优秀服务标兵”,2022年成为“法律快车”“律网科技”
交通事故专业精选律师。
经典案例展示
新车贬值损失赔偿案
2024年9月,小伍(化名)购买的新车仅使用四天就被小毅(化名)驾驶的轿车撞上,交警认定小毅(化名)负全责。车辆虽经保险
公司赔付维修,但市场价值因事故严重受损。小伍(化名)委托评估后鉴定贬值损失3.64万元,遂起诉要求赔偿。侯玉平律师作为小伍(化名)的代理律师,围绕证据收集、法律观点阐释和评估报告采信等方面展开工作。他提供了一系列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车辆状态、事故责任及贬值事实;主张本案属于“少数特殊、极端情形”,车辆几乎全新且受损严重,贬值损失应赔偿;强调专业评估报告的客观性和参考价值。最终,宁波市
鄞州区人民
法院认为车辆符合赔偿“特殊情形”,酌情判决小毅(化名)赔偿小伍(化名)车辆贬值损失15000元及评估费2000元。
皖籍伤者获高额赔偿案
2024年10月,
安徽省武某(化名)在超车时撞上邹某女士(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导致邹某女士(化名)受伤且构成十级伤残。事故认定武某(化名)负全责,其为车主许某(化名)雇员,车辆投保了
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邹某女士(化名)因协商赔偿未果委托侯律师起诉。侯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夯实证据链条,收集了事故认定书、医疗病历、费用票据等;主张按浙江标准赔偿,因邹某女士(化名)事故前在宁波连续居住超一年,提交了居住查询记录等证据;应对保险公司对事故真实性和
伤残等级的质疑,坚持原鉴定结论,因保险公司未缴费重新鉴定终止;精确核算各项诉请。某县人民法院采纳了主要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邹某女士(化名)212,145.25元,车主承担鉴定费等间接损失。
工伤维权案
2024年,罗某(化名)入职海宁某某有限公司后两次在工作中受伤均被认定为工伤,公司自8月才为其缴纳
社保,第一次工伤时社保“空窗期”。双方解除
劳动关系后,罗某(化名)委托侯玉平律师
仲裁。侯律师围绕工资支付和工伤待遇计算展开工作,梳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问题。庭审中,依据《浙江省
工伤保险条例》主张两次工伤待遇计算方式,强调医疗机构建休单的法律效力。仲裁委采纳了侯律师的意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化名)工资及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228.99元。
侯玉平律师凭借在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多年的执业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案件,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宁波地区的法律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扎实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疑是当事人寻求法律帮助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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