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常州,戴金强律师是一位颇具影响力的人物。他出生于1987年至2003年期间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和案件处理经验,还与公安机关警官建立了深厚友谊,积累了人脉资源。他拥有江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执业年限达22年,现任职于
北京大成(常州)
律师事务所,擅长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公司犯罪、
经济犯罪等领域。他还担任着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荣获过2018年常州市优秀
刑事辩护律师等多项荣誉。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他经办的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这一典型案例。
一、案件指控详情
2024年8月8日,某某市检察院以溧检刑诉向某某市人民
法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指控称,2019年3月,某某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
安徽省某某市第二人民医院工程发包给
上海建工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又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给杜某某(化名)。建设过程中,因工期紧张,某某电缆产品供应时间无法满足要求,杜某某(化名)向林某某(化名)提出订购某某品牌电缆,二人商定用其他厂家电缆线贴牌某某电缆标识进行销售。林某某(化名)先后四次向
浙江某某电缆有限公司订做喷涂有“江苏某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字样的假冒某某品牌电缆线,还找人伪造某某品牌的铝制合格证铭牌39套以及三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38套,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
二、法院审理与判决
某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某某电缆公司为相关注册商标的
商标权人,商标在有效注册期限内,其商标专用权应依法受到保护。被告人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系
共同犯罪。法院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判决林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五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杜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从结果来看,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这样的结果是比较理想的。
三、戴金强律师的经验与能力体现
戴金强律师在多年的刑事业务办案过程中,一直秉持专业化处理的理念,他认为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否则不会有好的结果。他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有一批案件处理得非常好,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获轻判或缓刑。在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虽然文中未详细阐述戴金强律师的具体辩护过程,但从最终三被告人都获得缓刑的理想结果可以推测,戴金强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专业的辩护能力,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体现,也让我们看到了他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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