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强律师,江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拥有22年执业经验,现执业于
北京大成(
常州)
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
江苏常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
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他擅长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公司犯罪、
经济犯罪等领域。
戴金强律师有着丰富的履历。1987年至2003年,他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积累了行政管理和治安、刑事案件处理经验,还与公安机关警官建立了深厚友谊,积累了人脉资源,为其律师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2012年起,他担任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起,担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专业化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2020年起,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2025年,担任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同时还是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他还曾被中国
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获得过2018年常州市优秀
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常州市刑事专业律师等荣誉,也是常州电视台(有请大律师)出镜大律师。
经典案例之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2024年8月8日,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2019年3月,相关工程层层分包后,因工期紧张,林某某(化名)与杜某某(化名)商定用其他厂家电缆贴牌销售,林某某(化名)订做假冒电缆线,伪造合格证铭牌和三证,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某某市人民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最终判决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均获
缓刑,这一结果较为理想。
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潘某某(化名)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某(化名)提议去
云南买枪,四人同意后,贾某某(化名)与缅甸“老油条”联系并谈好价格。贾某某(化名)带冥币去交易,骗取2把手枪及50发子弹。后贾某某(化名)被举报抓获,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也被抓获。经鉴定,涉案枪支、部分弹药为制式。云南省
瑞丽市人民法院判决贾某某(化名)犯非法邮寄枪支、
弹药罪,判处
有期徒刑八年;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判决潘某某(化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吴某某(化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戴金强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
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15年11月27日,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孙某某(化名)等人犯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查明,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该公司用牛肉掺猪肉生产肉制品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达4243493元,孙某某(化名)负责日常经营管理。2016年10月19日,法院判决被告单位判处
罚金三百万元,孙某某(化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不认可该判决的正确性。
戴金强律师在多年办案中总结出,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否则难以有好结果。他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有多起案件获不起诉结果,绝大多数能获缓刑或轻判结果,还有数十起经典案件入选大成诉辩争议大赛刑事专业案例库。他身兼多职,在教学、指导和专业领域都有着重要贡献,以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