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强律师,江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拥有22年执业经验,现就职于
北京大成(
常州)
律师事务所。他不仅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等多项重要职务,还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课外导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等。多年来,戴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
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专业化是刑事业务的核心
戴金强律师强调,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否则不会有好的结果。他的这一理念贯穿于其多年的办案实践中。从1987年至2003年,戴律师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以及治安和刑事案件处理经验,这为他后续的律师执业,特别是刑事辩护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自2012年起,他一直担任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不断深耕刑事业务领域。
显著的办案成果
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戴律师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案件获轻判或
缓刑。这些成果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戴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某某市人民
法院判决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这一结果对于被告人来说非常理想,也体现了戴律师在
知识产权犯罪辩护方面的专业水平。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运用
法律知识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潘某某(化名)等人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被提起
公诉。戴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尽管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但这起案件也成为了他办案经历中的经典案例。在这起案件中,戴律师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对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进行了全面分析,虽然最终判决结果未能如他所愿,但他的专业态度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值得肯定。
某某
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被告人孙某某(化名)等人犯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但戴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并不认可判决的正确性。在这起案件中,戴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分析,为被告人提供了有力的辩护。
戴金强律师凭借其对刑事业务专业化处理的坚持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的成功案例和专业理念为年轻律师提供了宝贵的借鉴,也为当事人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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