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强律师是
北京大成(
常州)
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拥有22年执业经验,在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公司犯罪以及
经济犯罪等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丰富履历,奠定专业基础
戴金强出生于1987年至2003年期间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大量行政管理经验,也处理过众多治安甚至刑事案件。在此期间,他与公安机关各条线警官建立了深厚友谊,积累了丰富人脉资源,为他日后从事律师专职执业,特别是刑事辩护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他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本科,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他还身兼多职,如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
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等,这些职务也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和影响力。此外,他还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等,展现了他在法律
教育和行业指导方面的能力。
经典案例,彰显辩护实力
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2019年3月,在
安徽省某某市第二人民医院工程建设中,林某某(化名)等人因工期紧张,商定用其他厂家电缆线贴牌销售,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某某市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林某某(化名)等人提起指控。戴金强律师为林某某(化名)辩护,最终某某市人民
法院判决林某某(化名)等三人均获
缓刑,取得了非常理想的结果。这一案例体现了戴金强律师在
知识产权类刑事犯罪辩护中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较为有利的判决。
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潘某某(化名)等人为赚钱商议去
云南买枪,贾某某(化名)在云南与卖家联系并骗取枪支后被举报抓获。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也被警方抓获并被提起
公诉。云南省
瑞丽市人民法院和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分别对贾某某(化名)、潘某某(化名)和吴某某(化名)作出判决。戴金强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虽然本案结果未完全达到预期,但戴金强律师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专业判断,展现了他在暴力犯罪辩护领域的严谨态度和专业素养。
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该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化名)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判处
罚金,孙某某(化名)被判处
有期徒刑十五年。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不认可判决的正确性。这一案例体现了他在公司犯罪辩护中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对法律公正的追求。
专业理念,铸就卓越成果
戴金强律师认为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否则不会有好的结果。在多年办案过程中,他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有多起案件获不起诉结果,绝大多数能获缓刑或轻判结果,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还有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获轻判或缓刑。他的这些成果不仅证明了他的专业能力,也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他的部分经典案件还入选了大成诉辩争议大赛刑事专业案例库,这是对他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的高度认可。
戴金强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履历、专业的辩护能力和坚定的法律信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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