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金强律师是
北京大成(
常州)
律师事务所的一员,拥有22年的执业经验,服务地区为
江苏常州,其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
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他毕业于江南大学,本科学历修读法学专业。丰富的
教育背景结合多年实践,让他在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公司犯罪和
经济犯罪等领域发光发热。
成长历程与专业建树
戴金强早期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2003年之后开始其专职律师生涯。这段行政管理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处理经验,也为他积累了深厚的人脉资源。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他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后,他又担任专业化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他一直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2020年起,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2025年成为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此外,他还是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他还曾被中国
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荣获2018年常州市优秀
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常州市刑事专业律师等称号。
经典案例剖析
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等三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林某某(化名)等人在工程建设中,因工期紧张商定用其他厂家电缆贴牌销售,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戴金强律师为林某某(化名)辩护,最终某某市人民
法院审理后判决林某某(化名)等三人均被判处
缓刑,这一结果对被告人而言非常理想。此案件体现了戴金强律师在经济犯罪领域的辩护能力,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潘某某(化名)所在公司四人商议购买枪支,贾某某(化名)去
云南实施该行为。贾某某(化名)使用特殊手段骗取枪支被举报抓获,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后续也被抓获审判。云南省
瑞丽市法院和江苏省某某市法院分别对贾某某(化名)、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作出判决。戴金强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虽然最终判决结果可能未达预期,但该案件充分体现出他在暴力犯罪领域案件中严谨的态度和深入的法理分析能力。
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在牛肉制品中掺入猪肉等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巨大。被告人孙某某(化名)作为公司直接负责人被指控。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单位和被告人有罪,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不认可判决的正确性。该案反映出他在公司犯罪及经济犯罪方面敢于质疑、勇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精神。
多年来,戴金强律师秉持着刑事业务专业化处理的理念,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其中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获轻判或缓刑。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刑事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领域逐渐树立起值得信赖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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