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常州,
北京大成(常州)
律师事务所的戴金强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广泛的认可。戴金强律师毕业于江南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至今已有22年的执业年限,其执业证号为1320420********57。
深厚履历与专业头衔
戴金强律师的职业生涯起点独特,1987年至2003年,他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也处理过众多治安甚至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各条线警官建立了深厚友谊,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资源,为他之后的律师执业,尤其是
刑事辩护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自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戴金强律师便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他还身兼数职,是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以及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负责人。不仅如此,2020年起,他担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2025年成为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同时还是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他还曾被中国
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
辉煌战绩与经典案例
执业二十多年来,戴金强律师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其中有多起案件获不起诉结果,绝大多数能获
缓刑或轻判结果,还有数十起属经典案件,有些案件已经入选了大成诉辩争议大赛刑事专业案例库。
在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戴金强律师介入后,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取得了非常理想的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三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最终判处林某某(化名)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杜某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葛某某(化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也是戴金强律师办理的经典案例之一。潘某某(化名)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贾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等人商议购买枪支。贾某某(化名)前往
云南与缅甸卖家联系,准备交易时用冥币骗取枪支,后被警方抓获。戴金强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认为该案虽小但涉及诸多理论问题,且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最终,云南省
瑞丽市人民法院判决贾某某(化名)犯非法邮寄枪支、
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判决潘某某(化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吴某某(化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在某某
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巨大。被告人孙某某(化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公司和孙某某(化名)构成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孙某某(化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并不认可该判决的正确性。
荣誉加身与媒体形象
戴金强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他赢得了诸多荣誉。2018年,他被评为常州市优秀
刑事辩护律师,2019年获得常州市刑事专业律师称号。此外,他还成为了常州电视台(有请大律师)出镜大律师,在媒体上展现了专业的法律形象。
戴金强律师始终秉持着刑事业务专业化处理的理念,在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这片广阔的舞台上,不断书写着精彩的法律篇章,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如果您在江苏常州遇到刑事辩护、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公司犯罪、
经济犯罪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不妨联系位于江苏省常州市
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的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的戴金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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