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江苏省
常州市
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有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戴金强。他凭借多年的专业积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
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
个人履历与专业成就
戴金强律师出生于1987年之前(从工作经历推断),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本科。他拥有22年的执业年限,执业证号为1320420********57。1987年至2003年,他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以及处理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能力。同时,他与公安机关各条线的警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资源,为他从事律师专职执业,特别是刑事辩护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
北京大成(常州)
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戴金强律师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他又担任了专业化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他一直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2020年起,他还担任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2025年成为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同时还是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他曾被中国
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
专业职务与业务专长
戴金强律师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包括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常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组负责人。他擅长刑事辩护,尤其在暴力犯罪、
毒品犯罪、
公司犯罪、
经济犯罪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认为刑事业务一定要专业化处理,否则难以取得好的结果。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他处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其中至少六起案件在侦查阶段就撤销了案件,六起案件获得不起诉结果,数十起案件获轻判或
缓刑。
典型案例展示
林某某(化名)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2024年8月8日,某某市检察院以溧检刑诉向某某市人民
法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指控称,2019年3月相关公司工程分包后,林某某(化名)等人商定用其他厂家电缆贴牌销售,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最终,某某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
法律法规进行判决,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均被判处缓刑,这个结果非常理想,体现了戴金强律师在案件辩护中的专业能力。
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
潘某某(化名)等人为赚钱商议去
云南买枪,贾某某(化名)与缅甸“老油条”联系并谈好价格。贾某某(化名)用冥币骗取枪支后被举报抓获,潘某某(化名)、吴某某(化名)也先后被抓。云南省
瑞丽市人民法院判决贾某某(化名)犯非法邮寄枪支、
弹药罪,判处
有期徒刑八年;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判决潘某某(化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吴某某(化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戴金强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此案也成为了一个经典案例。
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达4243493元。被告人孙某某(化名)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参与全部作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和孙某某(化名)构成生产、
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单位
罚金三百万元,孙某某(化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不认可该判决的正确性。
戴金强律师以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案件的认真负责态度,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为当事人提供着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书写着属于自己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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