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戴金强律师:二十年刑事辩护经验,专业服务获显著成果
解析
在江苏常州,戴金强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扎根于这片土地,为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的法律服务。
戴金强律师出生于1987年之前(从其工作经历可推断),毕业于江南大学法学本科。他拥有长达22年的执业年限,现执业于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420********57,律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竹山路9号河海金汇大厦10、11楼。
戴金强律师有着丰富的履历和深厚的专业背景。1987年至2003年,他在河海大学常州校区负责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这段经历让他积累了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以及处理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经验。同时,他还与公安机关各条线的警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积累了丰富的人脉资源,为其从事律师专职执业,特别是刑事辩护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北京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化建设并成立刑事业务部后,戴金强律师一直担任刑事业务部主任。2015年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成立专业化宣讲团,他又担任了专业化宣讲团讲师。从2014年起,他一直担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2020年起,他还担任了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课外导师,2025年成为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职业规划导师,同时还是江苏省工信厅入库专家。他曾被中国律师网主编的中国刑辩大律师第三期收录在册。
在执业过程中,戴金强律师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效果显著。有多起案件获不起诉结果,绝大多数能获缓刑或轻判结果,其中还有数十起属经典案件,有些案件已经入选了大成诉辩争议大赛刑事专业案例库。他擅长刑事辩护,尤其在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公司犯罪、经济犯罪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面为大家介绍戴金强律师办理的几起典型案例。在林某某(化名)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某某市检察院指控林某某(化名)、杜某某(化名)、葛某某(化名)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额达215万余元。戴金强律师为当事人进行辩护,最终某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三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取得了非常理想的结果。
在潘某某(化名)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中,潘某某(化名)等人为谋取利益商议购买枪支。贾某某(化名)与缅甸卖家联系并试图用冥币骗取枪支,后被警方抓获。经司法鉴定,涉案枪支和弹药均为制式。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判决贾某某(化名)犯非法邮寄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江苏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判决潘某某(化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吴某某(化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戴金强律师作为潘某某(化名)二审辩护人,认为两地法院判决均存在错误。
在某某公司、孙某某(化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中,常州市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2013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采用牛肉中掺入猪肉的方式生产肉制品并冒充纯牛肉制品销售,金额巨大。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孙某某(化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被告人孙某某(化名)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戴金强律师作为孙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对该判决的正确性并不认可。
戴金强律师始终秉持着专业、负责的态度,在江苏常州这片土地上,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进程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报告编号:NO.202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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