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法律规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法律规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法律规定:《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产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60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