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刑事犯罪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
不一定。我国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一定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以及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均应当由办案的公检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犯罪后不是必须要采取强制措施。对于轻微的刑事案件,嫌疑人有自首等情节的,立案后,可以不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的。主要强制措施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
立案后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符合强制措施条件的才采取措施。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强制措施是依据侦查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设立的,无论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只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是。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依情况分析:一、若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是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后,若行政机关是合法行使行政职权,无需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