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不一定要采取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有很多种,如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都属于强制措施,各类强制措施的适用都有法定的条件。因此,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必须采取强制措施。
刑事犯罪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
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拘传;公检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公检法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检察院法院可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逮捕的强制措施。
危害国家安全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
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
在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又称“强制处分”,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为防止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或被告人逃避侦查、审判、毁灭、伪造证据、继续犯罪、自杀或进行其它破坏活动,而采取的对他们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措施。
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有以下这些:(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1款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刑事犯罪中,对于从犯的量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