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开庭的时间由法院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般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2个月内,至迟不超过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但是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审理期限重新计算。
家属不能见,但辩护律师可以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开庭审理至宣判的期限规定都差不多,一般在起诉书中会注明开庭审理日期,未注明的一般为10日后开庭审理,管辖权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宣判(已称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