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开庭审理至宣判的期限规定都差不多,一般在起诉书中会注明开庭审理日期,未注明的一般为10日后开庭审理,管辖权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在一个月以内宣判(已称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询问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时间、逮捕时间、起诉书收到时间、是否要求回避;宣读起诉书,询问被告人是否认可。公诉人询问被告人:认罪否;犯罪时间、地点、次数是否与起诉书一致;逐项与起诉书核实。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复杂的可延长三个月,简易程序审限不超过二十日,可能判有期以上刑罚的,可延长至一个半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等等。
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开庭的时间由法院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家属不能见,但辩护律师可以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案件的开庭,首先是庭审准备阶段:核对被告人的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宣布被告人法庭上应享有的权利,宣布对本案采用的是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审理本案的法庭组成人员,其次是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