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工作繁忙,华律网不经常在线,需要我们专业婚姻律师可以针对帮忙解答,可以点击我头像咨询联系方式,希望可以帮到您。
你好,这种情况要有证据,比如对方书写改正性取向的保证书,庭审中对方承认性取向等,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离。即使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离婚,至于第一次能否判离,就要看感情是否破裂了。可加首机详聊或留存备用。
您好,可以的,如果涉及商业秘密的话。
可以作为感情不和离婚的理由。《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去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五个步骤。届满离婚冷静期后的30日之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的。
没有人可以干涉。但是一个同志妈妈说的话让我感触很深:“妈妈不得不接受”,确实有一些家长思想比较包容,能够很容易理解儿女不同的性向,但是大部分的国内家长还是不太容易接受的。这就像是一下子改变他们的世界观一样,是个对于他们而言也很痛苦的事情,父母也是第一次做父母,互相理解吧。最好咨询一下相关慈善公益组织的亲友恳谈相关人员,他们会比较有经验,也能从旁协助事情的进展,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