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鹏律师凭专业严谨打赢财产损害案,为模塑公司争得无责判决
解析
在法律的浩瀚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挑战,而优秀的律师就是那指引当事人穿越风浪的明灯。奚鹏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便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法律引路人。
奚鹏律师拥有丰富的履历和深厚的专业背景。他原为公安消防现役部队警官,有20年从事火灾事故调查、消防法制工作的经验,还曾借调公安部纪委负责公安纪检案件审理工作。如今作为专职律师,他专业代理火灾原因调查,火灾(爆炸)诉讼,建设工程,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已代理河北、辽宁等多地的相关案事件300余起,撤销多起错误火灾事故认定,为当事人挽回火灾(爆炸)损失数千万元。他还荣获了辽宁省优秀党员律师、沈阳市律师行业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担任辽宁省消防协会专家会员等多个重要职务,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媒体采访,就各类法律问题发表专业意见。
2024年2月,大连市某模塑产业园内厂房发生重大火灾,原告大连某机电设备公司因火灾遭受财产损失,将被告大连某模塑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公司”)、产业园产权方、出租方、物业管理公司、另一承租企业等五方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租金损失及相关维权费用。模塑公司委托奚鹏律师应诉。
奚鹏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盲目承诺结果,而是客观告知模塑公司案件存在的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代理思路。他围绕模塑公司对火灾发生及扩大无过错、火灾损失的责任主体应为园区出租方两大核心,层层递进抗辩原告诉请。
首先,他举证证明案涉入户线系产业园出租方敷设,起火点不在模塑公司管理范围,模塑公司对线路故障无过错;其次,指出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系出租方违规施工及机械公司使用易燃装修材料,与模塑公司无关;接着,主张火灾损失扩大的核心原因系园区产权方、出租方未尽消防安全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然后,对原告损失评估报告提出全面异议,否定其赔偿金额的合理性;最后,厘清租赁关系中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出租方的法定安全管理义务。
在案件审理中,各被告互相抗辩,均主张自身无过错。奚鹏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充分的证据,为模塑公司据理力争。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奚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判决出租方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要求模塑公司等承担赔偿责任的全部诉讼请求,模塑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案应诉取得全面胜诉。
奚鹏律师表示:“法律面前,容不得半点虚假和侥幸,我们要做的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他在这个案件中的代理和审理,为产业园火灾引发的多主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提供了典型的裁判参考。同时也警示园区产权方、出租方应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承租方应尽到审慎注意义务。
奚鹏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他不盲目承诺,而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定制法律方案,以真实的服务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口碑。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奚鹏律师将继续以专业与严谨,为更多当事人守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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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鹏律师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地:沈阳执业12年
擅长:
火灾赔偿、工程建筑、合同纠纷、行政诉讼、国家赔偿
律师简介
奚鹏律师,男,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9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法律硕士学位,律师执业证号:12101201410802235,现为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专职律师。联系电话:13840090101。
奚鹏律师原为公安消防现役部队警官,曾任消防部门科、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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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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