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起诉阶段;第二阶段:答辩阶段;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想起诉离婚的,可以携带离婚诉讼书和相关证件,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受理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确实已感情破裂的,一般会准予双方离婚。
1、想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想离婚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即使对方不同意,也是会准予离婚的。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当事人想要离婚的,无论结婚多久都能起诉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起诉离婚的,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1、婚姻当事人想要离婚的,无论结婚多久都能起诉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起诉离婚的,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2、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3、法院受理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4、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5、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女方起诉男方离婚的时候应该注意提出男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才有机会直接判决离婚。并且法院在确定了过错方之后,在分配财产以及抚养权的时候是偏向无过错方,女方可以借此向男方索要一部分赔偿。
1、婚姻当事人想要离婚的,无论结婚多久都能起诉离婚。主张离婚的一方起诉离婚的,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符合法律相关规定的,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的人是提起诉讼当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