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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当事人有没有留置权

2021.05.29 综合 812人浏览举报
解析
行纪合同当事人留置权。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第九百五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1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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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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