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行纪人签完行纪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吗,下面华律网小编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行纪人签完行纪合同可以行使留置权吗?行纪人签完行纪合同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行使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九条【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行纪合同中行使留置权要满足条件并遵循规定,前提是委托人逾期支付报酬(另有约定除外);留置范围应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企业间除外);行使要给委托人宽限期,届满未付可处置留置财产,要依法依规行事。

行纪合同中实现留置权要满足条件并遵循程序。条件包括行纪人合法占有委托物、委托人未履行支付报酬等费用、不存在法定禁止情形;程序有催告通知、期限届满未履行可留置、妥善保管,宽限期后仍不履行可处置受偿。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在特定情形下可行使留置权。完成或部分完成委托事务,委托人应支付报酬,若逾期不付且无特别约定,行纪人可行使,行使要满足条件、遵循程序,处置留置物也要依法保障委托人权益。

行纪合同有留置权吗?本篇文章将详细阐述行纪合同中的留置权问题。所谓行纪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约定由行纪人为委托人实施贸易活动,而委托人则按照约定向行纪人支付相应报酬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