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赡养老人细则
2024.04.24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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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法律规定的
赡养老人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包括受其
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继父或继母,养父母和养子女间)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法律依据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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