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李露律师是
陕西许小平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从业13年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办理两千余件家事案,多以调解结案,还开展百余场普法讲座,获诸多荣誉。在
离婚后分家析产
拆迁权益纠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制定方案,厘清权益边界。其专业严谨的办案风格,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李露律师,1976年8月出生,是中共党员。她身兼多职,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事务部主任等。从业13年来,她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办理了两千余件家事案件,多数以调解方式结案,深受客户赞誉和信赖。她还热心公益,开展了百余场婚姻家事普法讲座,受众达百万余人,获得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众多荣誉。
1.平静生活因离婚起波澜
郭某与耿某之子耿小某于2004年
结婚,婚后育有一女。郭某因婚迁将
户口落入耿某家。案涉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耿某在郭某与耿小某结婚前出资建造的。一家人原本和睦生活,然而,2009年当地启动城中村改造,耿某作为户主签订了《
拆迁安置协议书》,户内被安置人员有四人,获得了
安置房屋和七十余万元补偿款。2023年,郭某与耿小某离婚,家庭共有基础丧失。郭某认为自己作为拆迁在册安置人员,应享有拆迁份额,便将耿某一家诉至
法院,请求一套75平方米的安置房屋和17万多的拆迁安置补偿款。
2.耿某求助,律师介入
耿某收到法院应诉材料后,面对复杂的拆迁政策和
财产分割规则,不知所措。他通过网络了解到李露律师专注婚姻家事与房产拆迁纠纷案件,经验丰富,便主动联系并委托。李露律师与范霞鸽律师迅速介入,调取拆迁安置政策文件、收集房屋建造证据、梳理补偿款构成,制定了答辩与应诉方案。
3.争议焦点与法律分析
郭某认为自己作为被安置人员,应享有相应房屋和补偿款份额。耿某则主张房屋是自己婚前出资建造,郭某未出资,房屋产权调换利益应归自己,郭某享有人均安置面积需支付对价,部分补偿款郭某无权分割。
针对争议焦点,律师提出区分“对物的补偿”与“对人的安置”分别认定、按政策核算权益对价的代理思路。第一,被拆迁房屋是耿某婚前建造,相关“对物的补偿”应归其所有,郭某无权按户内人数平均分割。第二,郭某虽依法享有人均65平方米安置面积权益,但需向耿某支付对应面积的对价款。第三,郭某主张的
拆迁补偿款需按项目甄别,部分无依据不应支持。
4.案件结果与温馨提示
法院经审理判决,郭某享有10平方米经济发展用房权益,可居住使用75平方米安置房屋,但需向耿某支付15万元对价款,同时驳回了双方的其余诉讼请求。
对于城中村拆迁利益分割,需要注意,拆迁利益并非“按人头平分”,要区分财产性质主张权益;离婚后主张分家析产,应注重留存拆迁安置协议、房屋出资建造凭证等证据,家庭成员间优先协商解决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李露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和严谨,成功为当事人厘清权益边界,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有同类困扰的当事人提供了维权参考。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深耕细作和不懈努力,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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