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助力,守护合法权益》
在法律的广阔领域中,有这样一位专业且负责的律师——
西安葛晓库律师,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葛晓库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功底扎实,理论素养深厚。他于2015年5月开启法律执业生涯,现为
北京德恒(西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6101201710434886。从业以来,他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2000件,无论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是案情简单的小案件,他都能全流程负责办理,在各类
合同纠纷及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能力尤为突出。多年来,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站在客户角度考虑问题,实事求是分析案情,从不无底线承诺,赢得了客户和业界的高度认可,曾荣获法雀法务2019年西安新锐律师桂冠奖、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优秀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2024年精英律师等荣誉。
在他办理过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256万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案令人印象深刻。某运输
公司与某运输分公司自2012年至2017年期间,每年都会签订《运输车辆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约定运输公司出资购买的货运车辆挂靠在分公司名下由其承包经营,分公司扣除相关费用后支付运费。合作流程是运输公司报送基础资料,分公司核实、审计后出具审计意见书并付款。然而到2017年底,运输公司发现分公司漏审及拖欠2012年、2013年及2017年部分月份的运费共计256万余元,遂诉至
法院。
一审法院认定分公司单方出具的审计意见书未生效,判决其全额支付拖欠运费。可分公司不服,以合同独立导致部分债权过诉讼时效、一审对审计意见书效力认定错误等为由提起上诉。此时,二审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运输公司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二是一审法院对涉案四笔运费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
分公司上诉称,双方这几年签订的六份运输合同是独立的,运输公司基于早期合同主张债权已过诉讼时效。而且合同明确约定结算以审计为准,一审认定其单方出具的审计意见书未生效是事实认定错误,且一审对款项支付情况的认定缺乏证据支持。
面对这样的复杂局面,葛晓库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庭审策略。他精准把握双方长期合作中“先审计后付款”且账目混同的交易习惯,指出虽然双方约定先审计后付款,但实际履行中,分公司支付的款项根本无法明确区分对应哪一份合同,所以无法确认涉案款项的时效起始时间,也就不能确定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同时,葛律师通过严密组织运量详单、结算证明等关键证据,有力地击破了分公司未经确认的审计意见书的效力。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葛晓库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无法确认涉案款项时效起始时间,对分公司关于时效的抗辩不予采信;针对事实认定,分公司提交的新证据无法证明涉案款项确已支付,一审法院对四笔款项的事实认定清楚,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场二审的胜利来之不易,葛晓库律师的精准施策不仅帮助客户全额追回了256万余元运费,更在二审中稳固了胜局。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葛晓库律师在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激烈的对抗时,能够准确分析案件关键点,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制定有效的策略。他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更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应变能力。如果你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也希望能有像葛晓库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为你保驾护航,不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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