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护航,为当事人权益而战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领航员”。
西安葛晓库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功底扎实,理论素养深厚,法律执业生涯起步于2015年5月,现为
北京德恒(西安)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6101201710434886。从业以来,他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近2000件,在
合同纠纷及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能力尤为突出。今天,就让我们走进他办过的一个典型案例,感受他的专业风采。
识破
合同诈骗,推动案件移送公安
2020年5月,一场看似普通的药品买卖交易,却暗藏着巨大的陷阱。原告某县某乡某村卫生室与被告张某甲(化名)、白某乙(化名)、某
公司陷入了一场
买卖合同纠纷。张某甲与原告负责人林某联系,承诺出售药品并赠送医疗设备,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进购相关药品,全款购进5万元的药品即可获得某公司提供的超氧治疗仪、恒温箱、氧气瓶和店面包装。
合同签订后,原告先后向张某甲、白某乙支付了8万余元。然而,被告却从未提供约定的药品及赠品,也未进行店面包装。更让原告震惊的是,张某甲签订合同时所用的部门根本不存在,且二被告未取得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许可证。在之前的诉讼中,二被告辩称其系某公司员工,行为代表公司。
面对如此复杂棘手的局面,原告委托了经验丰富的葛晓库律师。葛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了买卖合同的履行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他敏锐地发现被告虚构部门、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事实,通过严密的证据组织与专业的法律判断,揭示了被告涉嫌合同诈骗的
经济犯罪线索。
争议焦点明晰,法律光辉闪耀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合同的效力及被告行为的性质。原告主张被告虚构事实、无证销售,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要求退款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查发现,涉案合同加盖的印章与某公司印章明显不符,某公司明确不认可该公章,也不认可合同上的人员为其员工。此外,合同上显示的公章单位根本不存在。原告按合同指定人员转款后,款项又被转给案外人,并无证据显示款项最终流入某公司账户。因此,本案的核心焦点转化为被告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经济犯罪嫌疑。
葛晓库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他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正义终得伸张,彰显律师价值
最终,法院采纳了葛晓库律师的观点。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的嫌疑,有经济犯罪嫌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某县某乡某村卫生室的起诉。已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九百余元,退还原告。如不服本裁定,可上诉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一裁定不仅为原告后续通过刑事追赃挽回经济损失指明了方向,也展现了葛晓库律师在民刑交叉案件中精准把握法律关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与策略智慧。
在法律的道路上,葛晓库律师始终秉持着踏实认真、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将客户的事当成自己的事,站在客户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他以过硬的专业素养、强烈的责任担当与细致耐心的服务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全面、高效、可靠的法律保障。如果你在遇到法律问题时,需要一位值得信赖的律师,葛晓库律师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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