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利润总额为整数时,按季预缴,年末汇缴,多退少补。计算如下:季度应纳所得税=(1季度利润+2季度利润+3季度利润+4季度利润)*所得税税率(25%)。
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税率按照20%征收。
企业所得税25%计算: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按月(季)预缴时: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25%计算: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按月(季)预缴时: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25%计算:查账征收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纳税调整额;按月(季)预缴时: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适用税率。
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税率。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税率。企业所得税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