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
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与此同时董事会直接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
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清算申请报告去向原来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进行送件申请。主管政府机关批准申请之后会出具批复文件,批复之日即为清算开始之日;
3、清算委员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来执行的截至清算开始日止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4、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60天内要在省级报纸上刊登至少三次清算公告。头一回清算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日起10天内刊登。企业
债权人自头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
5、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并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且按照清算会计的要求,进行清算会计核算;
6、清算委员会于清算期间,按期进行国、
地税税务申报;
7、清算委员会在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财产分配表、债务清偿表和清算事项说明,然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规范的审计报告;
8、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持以上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
国税地税的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实地稽查企业会计资料。企业补缴应交税款之后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
完税证明及
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9、办理财政、统计登记证注销手续;
10、办理海关注销手续。清算委员会在补缴相应的
关税税款后,注销海关备案登记证;
11、注销银行存款账户,剩余资金购汇汇给境外投资人,然后办理外汇登记证注销手续;
12、缴销企业
营业执照和公章等,并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13、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
-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第一百八十九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报告编号:NO.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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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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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的注册流程:名称预先登记: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登记表(一式两份);中外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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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注册流程:名称核准。负责的部门是:工商局需要携带的资料如下:a.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b.指定代表的证明c.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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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名。注册公司的时候,要先把公司名字上报工商局进行名字核查,看是否有重名的公司存在。只有核名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这是注册公司的第一步,也是比较重要的,可以多准备几个名称如果有重复的可以及时换上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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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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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外资企业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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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8:00;办理费用:外资公司注册的费用往往要比内资公司注册的费用要高,因为注册外资公司,审批环节也是比较多的,所以在行政审批部门收取的费用也会比内资企业多,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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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22号窗口;办理资料:1.企业董事会决议(骑缝章)。2.企业及投资方分别提出终止申请书(签字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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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股权的转让:(1)商务局审批:准备股权转让协议、章程、合同等相关文件,报商务局审批;(2)工商局审批:商务局核发中外合资企业批准证书后;(3)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