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分红权力依
股东资格取得,未出资的股东也有权获得分红。不过,根据
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此外,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
公司根据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
法院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股东的权利包括:
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疑。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
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5.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分配。
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https://www.66law.cn/tiaoli/6.aspx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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