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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2024.04.11 公司法 1113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外资保险公司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业务范围,可以全部或者部分依法经营下列种类的保险业务:
(一)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外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可以在核定的范围内经营大型商业风险保险业务、统括保单保险业务。

风险提示:外资保险公司只能在核定的范围内从事保险业务活动。同一外资保险公司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业务和人身保险业务。外资保险公司可以依法经营法律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
(一)分出保险;
(二)分入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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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福昊律师 2021.12.29 140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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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19.02.11 1620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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