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虽然它们本身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鉴于男女当事人在此期间有过同居关系并可能导致生育事实的发生,由此产生了如何确定这些婚姻所生子女法律地位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无效婚姻子女抚养权归属有原则。哺乳期内一般随母,特殊情况归父;哺乳期后法院依子女权益和双方情况判,不良嗜好或虐子等不利情况另一方占优,八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

存在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形的婚姻无效。婚姻无效自始无法律效力,双方无夫妻权利义务,且需经法院依法判决才能认定。

怎样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情形下缔结的婚姻;(二)双方在婚姻缔结时存在法定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时所形成的婚姻关系;(三)在其中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情况下缔结的婚姻,若在结婚时任一方尚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在达法定婚龄之后该婚姻仍为有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