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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注资影响股权转让吗

2021.12.13 公司法 70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未完成注资不会影响股权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利的内容之一,但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但该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应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所以,一般来讲,注册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

风险提示: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注意股权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具体内容为以下:
一、外部转让: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内部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报告编号:NO.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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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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