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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利律师:婚姻交通与同居抚养案件的专业守护者

2025.09.16 婚姻家庭 4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法律的广袤天地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他就是钱利律师。
钱利律师简介
钱利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拥有双学士学位,现执业于四川圣蜀律师事务所。他和同事一起为茅溪镇政府、泸州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四川世宏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多个单位担任法律顾问。长期以来,钱利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领域的案件。经过多年的执业,他不断学习、研究和实践,不仅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还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并且总结出了一套能及时、高效、完美处理婚姻家事和交通事故案件的方法。
婚姻、交通案件成功代理实例
避免刑事责任风险的离婚
有一位女性因出轨需要及时离婚,钱利律师通过沟通和协调,让男方权衡利弊后自愿协议离婚,为这位女性避免了可能构成重婚罪的刑事责任风险。在这个案件中,钱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了解当事人的痛苦和焦虑,为当事人制定了合适的方案,最终成功解决问题。
外地完成离婚手续的案件
身在外地的袁某因感情破裂需要起诉解除婚姻关系,钱利律师积极与法院和对方沟通,使得袁某在外地就完成了相关的离婚手续。这充分体现了钱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灵活性和高效性,能够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便利的解决方案。
交通事故按城镇居民标准赔付案
农村户口的梅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某保险公司提前收集梅某之伤应按非城镇居民标准进行赔偿的证据。钱利律师制定相应策略,收集相关证据,最终让梅某成功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获得足额赔付。这显示了钱律师在证据收集和策略制定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
案件描述
原告A与被告B存在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2011年年底,A与B开始同居,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他们于2012年3月19日生育长女C,2017年10月14日生育二女D。2020年3月起,A与B因感情不和分居,C和D一直跟随A生活。A请求法院判决C和D由其抚养,被告B自2024年10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各700元,直至C和D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原告A与被告B共同生育的女儿C和D由原告A抚养。被告B从2024年10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原告A抚养C和D的抚养费各700元,直至C和D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时止。同时,驳回了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0元,由原告A负担。
办案过程
- 立案与受理:法院于2024年5月10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普通程序。
- 证据提交与质证:原告提交了身份信息、出生医学证明、调查笔录等证据,被告未到庭,也未提交证据。
- 事实认定:法院查明A与B同居期间生育了C和D,2020年3月起双方分居,C和D一直跟随A生活。
- 法律适用与判决: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认为C和D由A抚养更合适,酌情支持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各700元。
- 告知上诉权利:法院告知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案件点评
- 事实认定清晰:法院对A与B的同居关系、子女出生时间、分居时间以及子女生活状况等事实进行了清晰的查明,为案件的判决提供了充分的事实依据。
- 法律适用准确: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支持了原告的抚养请求,并合理确定了抚养费金额。
- 程序规范: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整个办案过程严格遵循了法定程序,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对当事人的启示: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父母应从子女的身心健康出发,协商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钱利律师在婚姻家庭和交通事故领域的专业表现,以及法院在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的公正判决,都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了一份力量。无论是钱利律师的成功案例,还是法院的典型判决,都提醒着人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积极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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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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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利

四川泽理律师事务所

钱利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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