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许多像陈成有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担当精神,为公平正义而努力。同时,在日常
借贷中,
借条出具也存在诸多陷阱需要我们警惕。
陈成有律师:专业担当守护公平正义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和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在法律事务中表现出色。
在职业生涯里,他办理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对待每一个案件,他都严谨认真,以敏捷清晰的思维剖析案情,用专业高效的风格推进案件。他成功代理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了独特的诉讼技巧,能在复杂纠纷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执业期间,陈成有律师始终优化服务理念,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勤勉尽责和务实高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他认为律师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将诉讼化解于无形,更有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他坚持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期望为更多当事人服务,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出具借条常见陷阱及应对
1.写错名字陷阱:包括用绰号、昵称、小名出具借据,故意写别字,用曾用名出具借据,以潦草字体签名等。一旦被告否认借条是本人出具,原告若不能证明被告与借条中借款人是同一人,就可能败诉。应对方法是打借条时核对借款人
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要求其写上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等
个人信息。
2.消字笔陷阱: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无异,但墨水会在一段时间后自动褪色消失。打借条时应要求借款人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防范此类风险。
3.他人代写陷阱:张三向李四借款,张三离开现场后持写好的借条返回,后经鉴定借条非张三笔迹,
法院驳回李四诉讼请求。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视线,防止找他人代写。
4.复印件偷换陷阱:张三向李四借款,声称借条入账拿去复印后返回,后经鉴定借条是复印件,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李四诉讼请求。书写借条时,应要求出借人在关键内容上捺印,借款人复印、扫描借据时,出借人要保证过程不离开视线,或对着明亮光线仔细核对是否有书写印痕,防止被偷换。
无论是像陈成有律师这样为公平正义奋斗的法律人,还是在日常借贷中防范借条陷阱,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应予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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