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法律问题无处不在,我们既需要专业尽责的律师来守护合法权益,也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法律陷阱防范知识。
首先,为大家介绍一位专业且尽责的律师——陈成有。他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是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也是律所民商事部的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
侵权、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经手大量民、商事案件的他,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展现出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他将每一个委托人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他深知法律不仅要解决事后诉讼,更要提前预防纠纷,化解法律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他期待为更多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贡献力量。
其次,来谈谈出具
借条过程中常见的陷阱,这是
债权人需要警惕的。
1.打借条时写错名字:包括用绰号、昵称、小名等出具借据,故意写别字,用曾用名出具借据,以及用潦草字体签名。如果被告否认借条是本人所写,原告需证明被告与借条中的借款人是同一人,否则可能败诉。律师提醒,打借条时要核对借款人
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让借款人写上出生年月、住址或身份证号等
个人信息。
2.以消字笔出具借条:市面上有一种消字笔,外观和普通中性笔一样,但墨水会在一段时间后褪色消失。律师建议,打借条时应让借款人使用出借人提供的笔。
3.由他人代写借条:曾有案例,张三向李四借款,张三离开现场后拿回来的借条不是本人所写,最后
法院因李四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所以,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让其离开视线。
4.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张三向李四借款,拿走借条去复印后,李四未仔细核对,最后法院因借条是复印件且无其他证据佐证,驳回了李四的诉讼请求。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时,应让借款人在关键内容上捺印,借款人要求复印、扫描借据时,出借人要保证过程不离开视线,或对着光线仔细核对是否有书写印痕。
总之,无论是遇到法律问题找专业律师,还是在日常
借贷中防范借条陷阱,我们都要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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