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法律在保障人们权益和规范社会秩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期,有两个法律相关的热点值得我们关注,一是
成都知名律师庞石磊的专业服务,二是最高法关于未成年人打赏的新规。
庞石磊律师:专业团队为权益保驾护航
在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他身为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还担任律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研究中心及大案、要案部负责人。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他,有着多年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等多领域法律事务处理经验。
庞石磊律师带领的团队秉持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竞争激烈的法律市场中,凭借丰富的实战经验、刻苦钻研的精神、缜密的思维、独特的办案风格以及应对突发状况的稳定心理素质,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他们为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全力满足当事人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从他众多成功案例中,能深刻感受到其专业与实力。在芦
山西xx种合金有限
公司与四川xx冶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的
执行异议案中,帮委托人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在简阳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
资阳市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案中,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参与负某集团与某市交通局的BOT建设工程纠纷中,涉案标的逾3亿,最终帮委托人争取权益近亿元。此外,在
离婚、
征地拆迁、
股权转让等各类案件中,庞律师团队也展现出卓越能力。庞石磊律师提示,遇到疑难问题建议
委托律师解决,选择他的团队就是选择专业与保障。
最高法新规:明确未成年人打赏款项返还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的迅猛发展,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为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现象引发广泛关注。最高人民
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相关纠纷的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对于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经其
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才能生效,否则该行为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参与网络游戏所花费的支出一律应该退还。同时,在支出款项数额方面,未采用“一刀切”做法,而是由法官根据孩子所参与的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这两个法律热点,一个体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另一个则反映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都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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