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有两位值得关注的“主角”,一是
成都知名的庞石磊律师,二是最高法对未成年人网络“打赏”纠纷的新规定。
庞石磊律师:专业法律护航人
在成都法律界,庞石磊律师声名远扬。他身兼
四川厚海
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等多个重要职务。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闯出一片天。
庞律师专业领域广泛,有多年处理金融、房地产、
建设工程等众多领域法律事务的经验,面对复杂的金融纠纷和涉及多方利益的房地产案件,他都能应对自如。他职业资质过硬,不仅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还积累了丰富办案经验,带领的律师团队凭借专业素养和出色能力,赢得委托人广泛认可。
其服务特色鲜明,团队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理念,实战经验丰富、思维缜密,面对突发状况能迅速反应并制定最佳方案。而且他责任心与投入度极高,深知每个案件都关乎委托人切身利益,无论案件大小,都全力以赴。
庞石磊律师专项经验丰富,成功案例数不胜数。在民商事领域,他帮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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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挽回110余万元经济损失,代理多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挽回巨额损失;建设工程领域,参与涉案标的逾3亿元的纠纷,最终为委托人争取权益近亿元;刑事辩护领域,通过无罪辩护让网络主播受害电信诈骗案委托人免予刑事处罚。此外,他处理过多起群体性案件,避免冲突升级,在离婚案件中也为委托人争取到巨额财产。庞律师郑重提示,遇到疑难法律问题建议委托律师,他和团队值得信赖。
最高法:明确未成年人“打赏”可退
近年来,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快,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现象受关注,也出现了未成年人为网游或直播“打赏”形成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此类纠纷法律解释进行了明确。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打赏”等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款项的,监护人请求返还,法院应支持。若支出款项与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付款行为效力待定,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生效,否则无效,取得的财产应返还。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参与网游的支出一律退还。在支出款项数额方面,不“一刀切”,将应返还部分限定在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不相适应部分,由法官根据游戏类型、成长环境、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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