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袤天地中,有这样一位专业人士,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医疗健康法律领域熠熠生辉,他就是吴山律师。
吴山律师:专业实力与影响力兼具
吴山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员身份,现任
四川瀛楷典扬(
眉山)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四川瀛楷典扬(
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医疗健康部、企业合规事务部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他在
仲裁和调解领域地位重要,是中国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调员、中国
澳门国际仲裁学会副研究员,还担任眉山市
东坡区人民
法院特邀调解员。此外,他还是瑞士SGS国际注册行业技术专家,以及多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这些身份充分彰显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能力和广泛影响力。
吴山律师擅长领域广泛,尤其在医疗健康产业领域表现突出。他为多家大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成功处理数百起疑难医疗纠纷案件。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医学知识,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对
医疗行业的深入了解,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合理有效解决方案,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医疗纠纷案例:履行告知义务不全医方担责
以“因履行告知义务不全医方被判担责”这一案例为例。2012年孟某因
交通事故受伤入住某中医院,接受右股骨髁上骨折切开复位植骨内固定术。术后复查出现骨不愈合、钢板断裂等问题,孟某家人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一审法院依据
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医院术前告知义务表述欠完整,与孟某术后骨不愈合有部分关联性,在无证据证明孟某对钢板断裂有过错的情况下,判定医院承担钢板断裂责任及患者第二次住院治疗费用和相关损失。二审中,经鉴定机构明确医院过错参与度为60%-70%,对责任比例进行了纠正。
医疗服务合同与责任纠纷的区别分析
医疗服务合同的定义
医疗服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并支付费用的合同。提供服务的医方通常是医疗机构或医务工作人员,接受服务的患方是病人。
主张医疗服务合同与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区别
医疗违约责任以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为前提,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医疗服务合同产生的是手段债务,患者不能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治愈自己,而是审查其是否履行治疗义务。医疗损害责任以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是否构成
侵权为依据,主要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当前医疗侵权责任主要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吴山律师在医疗健康法律领域的专业引领,以及通过实际案例展现的法律适用和分析,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年轻法律从业者树立了榜样。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