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律师——王灿律师,他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一、王灿律师:多领域专长的法律守护者
王灿律师是
北京中银(
南京)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拥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他曾是资深检察官,在处理职务、
毒品等八大类犯罪业务方面有着深入的了解和实践经验。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能够站在控辩双方的立场看待问题,从而为当事人进行更有效的辩护。他办理过数百起疑难案件,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成功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
诈骗罪案例:复杂案情下的专业辩护
(一)基本案情
检察机关查明,周某某为诈骗他人财物成立相关
公司,他是公司实际负责人。被告人蔡某某作为公司商务部五部的经理,负责团队管理和培训,业务员则负责找寻不特定被害人。商务部经理和业务员根据收集到的用户信息,冒用腾讯、支付宝等企业工作人员身份,邀请被害人参加小程序推广会。周某某聘请讲师进行虚假宣传,鼓吹小程序,向被害人虚构小程序可以垄断行业资源等好处,并许诺负责对小程序进行维护运营和推广,以此欺骗被害人购买小程序,骗取了大量钱财。
(二)法律规定
依据《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在本案中,诈骗金额达159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
(三)办案经过
本案当事人蔡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但辩护人王灿律师从独立行使辩护权的角度出发,认为本案不构成诈骗罪,并且定罪辩护不影响量刑辩护。他提出蔡某某存在以下量刑情节:
1. 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虽然小程序的功能存在夸大宣传甚至欺诈的成分,但如果客户能够细心运营和维护小程序,其基本功能是能够实现的。王灿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仅属于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
2. 不符合诈骗罪的“认识错误”要件: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因为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物,而在本案中,客户对自己购买的产品没有错误认识。小程序真实存在,且如果后期运营良好,是能够有效推销客户店铺的。被害人仅仅对与法益无关的事实存在认识错误,这并非诈骗罪构成要件中的“认识错误”。
3. 无非法占有目的:蔡某某等人拿的是基本工资和提成,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同时,公司有能力进行软件开发和维护,能够满足客户推销店铺的基本需要。客户不能因为小程序没有起到实际效果或是价格偏高,就认定这是诈骗行为。
4. 从犯及坦白情节:蔡某某是在领导安排下工作,系从犯。到案后,他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认罪态度良好,构成坦白,且蔡某某系初犯偶犯。
(四)最终判决
尽管辩护人进行了专业的辩护,但
法院最终判决蔡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虽然判决结果可能未完全如辩护人所愿,但王灿律师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智慧,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权益。
王灿律师以其专业的素养和负责的态度,在法律领域不断发光发热。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他始终坚持独立思考,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辩护。他的这种精神和能力,不仅体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操守,也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保障。无论是在诈骗罪案件还是其他各类案件中,王灿律师都将继续以专业的姿态,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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